一、主要内容
2025年5月14日,韩国环境部发布《电池循环利用计划》,旨在应对电动汽车普及和可再生能源转型带来的大量废旧电池问题。
该计划具体内容包括不限于:
(1)创建电池循环利用市场
①计划2027年实施可再生原料认证制度,对废电池或工业废料中回收的镍、锂等金属进行认证,确认其在新电池中的使用比例,并为国内公司提供认证咨询;
②设定国产或进口电池的可再生原料使用目标,具体实施时间和目标将结合国际规制和产能调整;
③设定生产者责任延伸(EPR)激励制度,为使用可再生原料电池的企业减免回收义务量;
④拓展再利用产品市场,将废旧电池再利用产品纳入环境标志认证和公共采购创新产品目录,推进电动农机、公共设施储能系统(ESS)等示范项目。
(2)可回收资源供需稳定化
①2026年起,EPR将覆盖全部电子电气产品,提高废电池回收率;
②开发符合国际标准的环保回收技术,将现有6个可回收资源储存设施出租给企业作为回收原料仓库,以支持国内回收企业拓展海外市场;
③放宽监管措施,允许正极材料废料等作为循环资源,按电池类型细分回收标准,扩大废弃物豁免范围;将铜废料、正极活性材料废料的保管期限延长至180天,保障原料稳定供应。
(3)鼓励技术创新与竞争
①开发关键电池原材料的高纯度回收、电池材料的高附加值回收等多项创新技术;
②对电池制造过程中产生的副产物(如废电解液、石墨残渣等)制定回收计划;
③实施盐类废水排放认证制度,提供企业定制化技术咨询,联合海洋部门开展环境监测;
④2025年下半年建成“电池资源循环集群”,提供验证、分析、认证等一站式服务;
⑤强制要求电动汽车电池使用后进行性能评估,并在2025年内设立电池自动评估中心,将单台电池检测时间从1-2天/台缩短至150台/天,成本从约200万韩元/台降至约50万韩元/台。
(4)构建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
①2027年前制定电池环保设计标准,推动易回收的材料和结构改进;
②补充现有的运输和储存标准,完善火灾应对指南,开发超低温冷却运输和储存技术,防止废电池爆炸;
③到2026年建立磷酸铁锂电池(LFP)回收技术的专用验证中心,通过回收经济评估来研究制定最佳管理措施,如考虑为配备LFP的电动汽车引入生产者责任延伸;
④细化废电池分类体系,低风险电池可归类为一般废弃物,并在2027年内建成电池制造-使用-回收全流程信息管理系统。
二、相关背景
2025年2月14日,韩国国土交通部修订《机动车及其零部件性能与标准规则》,涉及电动汽车一次充电后可行驶里程标示误差的界定,并将用于电动汽车和电动两轮车的动力电池纳入强制性零部件认证范围,于2025年5月30日开始实施。
三、中国企业应关注的重点
电池供应链各环节的企业重点关注此信息,如涉韩国出口或拟拓展韩国市场,应提前适配韩国及国际标准,在研发环节设计易回收、高附加值的电池产品,在原材料采购环节注重原料可再生性与供应可追溯性,在制造环节增加可再生原料使用与革新绿色制造工艺,在使用环节实时监控电池性能状态,在回收环节增设便捷回收点和废旧电池梯次利用。
(信息来源:韩国环境部官方网站)
《跨境合规》信息内容仅供大家参考,不能视为做决策的唯一依据。如有意见及反馈信息,请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jinnianhui金年会登录入口 法律事务部吕红军
电子邮箱:lvhongjun@www.bntjiuye.com
联系电话:010-55560563